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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血涂门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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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志远的手停在半空中。

水果刀的刀尖距离他的掌心大约两公分,刀刃上反射出一楼大厅那根苟延残喘的日光灯管的光。灯光在刀刃上碎成无数细小的光点,像一把碎钻撒在银色的绸缎上。他的额头在冒汗,汗珠顺着鼻梁往下滑,滑到鼻尖,悬在那里,像一颗透明的、随时会坠落的小行星。

他维持这个姿势已经快一分钟了。

“干。”他骂了一声,把刀放下来,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“我下不了手。我真的下不了手。我不是怕痛,我是怕血。你知道我上次捐血是什么时候吗?大二。那次我捐了250,在捐血车上坐了十五分钟,起来的时候直接晕倒,撞到捐血车的门框,额头缝了三针。从那之后我就知道,我不适合见血。连吃牛排我都点全熟,就是不想看到红色的汁水从肉里面流出来。”

他对着空荡荡的大厅说话。大厅里没有人——至少没有活人——但他总觉得有人在听。那面全身镜里的倒影,不是他自己。镜子里映出的是一楼大厅的景象,但那个景象里没有他。也就是说,镜子拒绝反射他的影像。他在镜子前站了快五分钟,镜子里的骑楼、天花板、日光灯管、那台老旧的摊车——全部都在,唯独他不在。

好像他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。

好像他已经死了。

“不要自己吓自己。”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,啪啪两声,在空旷的大厅里显得格外响亮。疼痛让他清醒了一点。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,打开手电筒,把手机咬在嘴里——像海豚顶球那样——腾出两只手来握刀。左手握住刀柄,右手握住刀背,刀尖对准左手掌心。

他闭上眼睛。

深呼吸。

吸——呼——吸——呼——

然后他用力一划。

刀刃划过掌心的那一瞬间,他感觉到的不是痛,而是一种灼热的、像被烙铁烫到的感觉。那种感觉从掌心蔓延到手腕,从手腕蔓延到手臂,从手臂蔓延到全身。他的身体像被一道电流击中,肌肉不自主地收缩,膝盖一软,整个人跪在了地上。

血从掌心涌出来。不是慢慢渗出来的那种,而是像被拧开的水龙头一样,哗地一下涌出来,鲜红色的、温热的、带着铁锈味的血。血滴在地上的白色瓷砖上,溅开成一朵朵小小的、暗红色的花。

林志远睁开眼睛,看到那些血花的时候,他的胃翻了一下。他咬紧牙关,把涌上来的酸水吞了回去,然后用那只正在流血的手,握住了那把水果刀的刀柄——刀刃上沾着他的血,握上去滑腻腻的,像握着一条刚从水里捞起来的鱼。

他站起来。

腿在抖,但站住了。

他看着那面全身镜。镜子里依然没有他的倒影,但他不在意了。他走向大厅最里面的那堵墙——那堵林有福穿过去的、秀秀和嘉宏也穿过去的墙。他站在墙前面,伸手摸了摸瓷砖。瓷砖是凉的,粗糙的,和普通的墙壁没有两样。

“所以,”他自言自语,“我是要撞上去还是怎样?像哈利波特那样直接冲进去?还是需要念一句咒语?‘去去武器走’?‘疾疾护法现身’?我他妈又不是巫师。”

他犹豫了两秒。然後他做了一个决定——他把自己流血的手掌按在了墙上。

血从掌心渗出来,渗进瓷砖的缝隙里。那些缝隙原本嵌满了黑色的污垢,但当血渗进去的时候,污垢像被溶解了一样,变成了一缕缕黑色的烟,从瓷砖缝隙里飘出来,消散在空气中。墙壁开始振动,不是地震的那种剧烈振动,而是一种低沉的、像大提琴最低的那根弦被拨动时的共振。

墙壁上出现了一圈圈涟漪。和林有福穿过去时一模一样。

林志远深吸一口气,闭上眼睛,一头撞了进去。

穿墙的感觉,他后来跟人描述的时候,用了“像被一台吸尘器吸进去”这个比喻。不是因为他词汇量贫乏,而是因为那感觉真的太像被吸尘器吸进去了——一股巨大的吸力从墙壁的另一侧传来,把他的身体往前拉,他的脚离地了,整个人像一片被风吹起的树叶,翻滚着、旋转着、以一种完全不受控制的方式穿过了那道墙。

他落在了一个坚硬的、光滑的表面上。

后脑勺先着地,发出一声闷响。痛到他眼冒金星,嘴里咬着的手机飞了出去,在空中翻了几圈,啪地一声摔在不远处。手电筒的光束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凌乱的弧线,然後固定在了某个方向。

林志远趴在地上,晕了大概三秒。然后他撑起手臂,抬起头,看到了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诡异的景象。

他躺在一个巨大的圆形空间里。地面是黑色的,光滑得像一面镜子,倒映出头顶上方的一切——那片有两个太阳的天空。橙红色的大太阳和蓝白色的小太阳正在缓慢地融合,它们的光线交织在一起,把整个空间染成了一种介於紫色和粉色之间的、像一样的颜色。

空间的中央,立着一块黑色的石碑。石碑大约两米高,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,那些文字在发光——金色的、温暖的光,像河流一样从石碑的顶部往下流淌。

石碑前面坐着三个人。

不,不是三个人。是两个人和一个——他不太确定该怎麽称呼那个中年男人。那个中年男人穿着白色汗衫,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,脚上趿着蓝色塑料拖鞋,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、在路边卖烧肉粽的阿伯。但他坐在那里的方式不对。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,你可以看到他身後石碑上的文字透过他的身体隐约地浮现出来。

另外两个人,他认识。

一个穿着白色洋装,长发及腰,靠在那个中年男人的左边。她的脸很白,白到几乎透明,但她的眼睛很亮,亮得像两盏灯。她正看着林志远,嘴角微微上扬,那种笑容不是友善的笑容,也不是不友善的笑容,而是一种“哦,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林志远”的笑容。

另一个穿着橘色的外送制服,制服皱得像梅干菜,裤子上沾满了灰尘和黑色的污渍。他坐在中年男人的右边,手里拿着一个咬了一半的烧肉粽,嘴里还嚼着糯米,脸上写满了“靠北你终於来了”的表情。

“志远,”陈嘉宏把嘴里的烧肉粽咽下去,站起来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,“你来得比我预期的慢。我以为你半小时前就会到。”

林志远趴在地上,仰头看着嘉宏,嘴巴张了几次,像一条被捞上岸的鱼。最後他终於挤出了一句完整的话:“你他妈的还有心情吃烧肉粽?”

“很好吃欸,”嘉宏把剩下半个烧肉粽塞进嘴里,含糊不清地说,“你要不要吃一个?老板请客。”

“我刚刚割了自己的手!”林志远举起左手,掌心的伤口还在流血,血顺着手指往下滴,滴在黑色的地面上,发出细微的哒哒声,“我他妈的在上面犹豫了一分钟才割下去!你知道我有多怕血吗?我连看《绝命终结站》都要遮眼睛!你竟然在这里吃烧肉粽!”

“冷静冷静,”嘉宏走过来,伸出手把林志远从地上拉起来,“你手还好吗?要不要包一下?”

“包你个头啦!这里有OK绷吗?有纱布吗?有碘酒吗?”林志远低头看着自己还在流血的掌心,脸色越来越白,“干,我觉得我有点晕。我要坐下来。”

他直接坐在了地上。黑色光滑的地面映出他的倒影——一个穿着“我推的孩子”T恤的胖子,脸色苍白,左手在滴血,右手紧紧握着一把水果刀,看起来像一个刚从恐怖片现场逃跑的临时演员。

秀秀走过来了。她走到林志远面前,蹲下来,看着他的眼睛。林志远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,往後缩了缩,“你、你谁啊?”

“林秀芬。”秀秀说,“你可以叫我秀秀。我是阿宏的——”

“女朋友。”嘉宏在旁边补了一句。

“未婚妻。”秀秀更正。

“你们1984年订婚了?”林志远的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颗网球。

“没有,”秀秀说,“但我们现在订了。”

“现在?在这里?在暗河的底部?在一块墓碑前面?”林志远的声音越来越高,高到快破音,“你们的婚礼谁证婚?那个卖烧肉粽的阿伯吗?”

林有福从石碑前面站起来,走了过来。他走路的姿势还是那样,每一步都踩得很重,拖鞋在黑色地面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。他走到林志远面前,低头看着他,那双浑浊的、灰白色的眼睛里没有表情。

“我可以证婚。”林有福说,“我有证婚人资格。我在人间的时候当过里长,帮人证过三次婚。”

林志远看着林有福那双没有瞳孔的眼睛,沉默了三秒。然後他说:“你不是应该在卖烧肉粽吗?”

“我是守门人。”林有福说,“卖烧肉粽是我的副业。”

“靠北。”林志远摀住了自己的脸,“这一切都太荒谬了。我现在一定是在做梦。对,我在做梦。我今天晚上太累了,骑车骑到一半睡着了,现在在路边做梦。等我醒来,我发现自己趴在机车的仪表板上,口水流了一整个油箱盖。对,一定是这样。”

“你不是在做梦。”秀秀说。

“你怎麽知道?”

“因为你手上的伤口在痛。做梦的时候不会真的痛。”

林志远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手。伤口还在流血,痛感一波一波地从掌心传来,像有人在他的神经上弹钢琴。他说不出话来了。因为秀秀说得对——做梦的时候,痛觉是模糊的、遥远的、像隔了一层纱。但现在这股痛是清晰的、尖锐的、像有人拿了一把烧红的铁钉直接钉进他的手掌。

“好,”他深吸一口气,“就算这不是做梦。就算我真的在暗河的底部。就算你们两个真的是——不管你们是什麽。现在我要做什麽?你们要我来流血,我流了。血在这里。”他举起还在滴血的左手,“然後呢?涂在哪里?”

嘉宏指了指石碑。“那里。最会从石碑上消失。我们就可以出去。”

林志远站起来,走向石碑。他走得很慢,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。失血让他有点头晕,但还撑得住。他走到石碑前面,蹲下来,找到最底部的那行小字——

「河眼可逆。唯有一法——以生者之血,涂于碑面。死者之名,可自碑上除。名除则魂出。魂出则河眼闭。」

“这什麽文言文,”他咕哝着,“直接写‘用活人的血涂上去’不就好了吗?写这麽复杂,是怕鬼看不懂吗?”

他把左手按在石碑上。血从掌心渗出来,渗进那些凸起的字的缝隙里。那些字开始发光——不是金色的光,而是一种暗红色的、像快要熄灭的炭火一样的光。光从石碑的底部往上蔓延,像一条红色的蛇在石碑的表面爬行,爬过一行又一行的名字,爬过一个又一个的日期。

林志远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吸力从石碑上传来。他的血在被石碑吞噬,不是慢慢渗的那种,而是像有人用吸管在吸,他能感觉到血液从他的掌心被抽走,顺着石碑上的纹路流进某个他不知道的深处。他的头更晕了,眼前开始出现黑色的斑点,那些斑点越来越大,越来越多,像一群黑色的蝴蝶在他的视野里飞舞。

“够了吗?”他问,声音已经开始发飘。

“再一下。”嘉宏的声音从身後传来,听起来很遥远,像隔了好几条街。

林志远咬紧牙关,把左手更用力地按在石碑上。石碑的表面是冰冷的,但他的血让它变热了。他能感觉到石碑的温度在上升,从冰凉到温热,从温热到发烫,从发燮到像是要烧起来。他掌心的伤口被那股热度灼得剧痛,但他没有松手。

他想到嘉宏。想到大学时候,他因为期中报告被教授当掉,在宿舍里哭得像个智障,嘉宏坐在他旁边,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,只是把一包卫生纸和一罐啤酒放在他桌上。他想到嘉宏每次跑外送回来,都会带一份他喜欢的培根蛋饼加起司,放到他桌上,说“顺路买的”,但他们住的地方离早餐店根本完全不顺路。他想到嘉宏在他阿嬷过世的那段时间,每天陪他打电话,听他哭,听他骂,听他说那些他不敢跟别人说的、最软弱的话。

嘉宏是他最好的朋友。

就算嘉宏已经死了四十二年。

就算嘉宏只是一个复制品。

就算嘉宏连灵魂都没有。

他还是他最好的朋友。

“够了。”秀秀的声音响起来。

林志远把手从石碑上拿开。掌心黏在石碑上,拔开的时候发出一声像撕胶带的声音。他低头看自己的手——掌心的伤口还在,但血已经不流了。不是因为凝固了,而是因为伤口被烧灼过,边缘的皮肤焦黑卷曲,像一块被烤过的肉。

“靠北,”他说,“我的手掌变成培根了。”

嘉宏走过来,看了一眼林志远的掌心,皱了皱眉。“你不要乱讲,培根是条状的,你这是片状的,比较像火腿。”

“你他妈的这个时候还要跟我争这个?”林志远瞪他。

秀秀站在石碑前,盯着石碑的最底部。那行小字还在,但字的颜色变了——从原来的黑色变成了暗红色,像是被血染过一样。而在那行字的上面,两个名字正在缓慢地消失——不是一下子消失的那种,而是像用橡皮擦慢慢擦掉的,一笔一划地,从左到右地,一点一点地淡去。

陈嘉宏。林秀芬。

名字消失的那一瞬间,整个暗河底部开始震动。不是之前那种温柔的、像心跳一样的震动,而是剧烈的、像地震一样的震动。地面在摇晃,石碑在摇晃,头顶上那两个正在融合的太阳在摇晃。黑色的地面上出现了裂缝,裂缝里透出刺眼的白光,那些白光像刀刃一样从地底深处切割上来,把黑色的地面切成一块一块的碎片。

“发生什麽事了?”林志远大喊,声音被震动和轰鸣声淹没了大半。

“河眼在关闭!”林有福大喊,“你们快走!从那里!”他指向圆形空间的某个方向。那个方向的墙壁上出现了一道裂缝,裂缝里透出的是——不是白光,不是红光,而是真实世界的、台北夜晚的、带着路灯昏黄色调的光。那道裂缝在缓慢地扩大,像一只正在睁开的眼睛。

嘉宏拉起秀秀的手,朝那道裂缝跑去。跑了两步,他停下来,回头看着林志远。

“志远!快!”

林志远站在原地,看着那道裂缝,又看着嘉宏。他的脸色白得像纸,嘴唇在发抖,但他没有动。

“阿宏,”他说,“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说。”

“说屁说!出来再说!”

“不行,现在说。”林志远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到不像他,“我刚才涂血的时候,看到了东西。石碑给我看的。你知道为什麽要用生者的血吗?因为生者的血里面有‘生魂’。生魂是活人意识的一部分。我把我的血涂上去,等於是把我的生魂分了一部分给河眼。作为交换,河眼释放你们。”

嘉宏的脸也白了。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他听懂了林志远没说出来的话。

“你分了多少?”他问。

“一半。”林志远说,“我分了一半的生魂给河眼。我现在只有一半的灵魂了。我出去之後,会变得不太一样。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。可能会变得比较笨。可能——可能不会再是你的朋友了。因为我跟你之间的那些记忆,有一半存在於我分出去的那一半生魂里。那些记忆,现在在河眼里面了。我带不走了。”

嘉宏放开秀秀的手,走回到林志远面前。他看着林志远的眼睛。那双眼睛还是红的,肿的,里面有泪水在打转,但也在笑。那种笑是嘉宏见过的最丑的笑——眼泪鼻涕糊在一起,嘴角歪到一边,整张脸皱得像一颗被捏过的包子。

“你这个白痴,”嘉宏说,他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为什麽不先跟我说?”

“因为如果我说了,你一定不会让我做。”林志远说,“对不对?”

嘉宏没有回答。因为林志远说得对。

“所以我才先斩後奏啊,”林志远笑了,笑得眼泪掉下来,“怎麽样?我这招是不是很聪明?比你想的那个什麽‘默念名字一千遍’聪明多了吧?”

嘉宏伸出手,狠狠地拍了林志远的肩膀一下。那一巴掌拍得很用力,用力到林志远往後踉跄了一步。然後嘉宏抱住了他。两个大男人,在暗河的底部,在一块正在碎裂的石碑前面,在两个正在融合的太阳底下,紧紧地抱在一起。一个是死了四十二年的复制品,一个是只剩一半灵魂的活人。

“谢谢你。”嘉宏说,声音闷在林志远的肩膀上。

“不客气。”林志远说,“记得还钱。三百块。加利息。”

“多少利息?”

“四十二年的利息。你自己算。”

“那我还不完了。”

“那就慢慢还。你有的是时间。你现在不是人了,你应该不会死了吧?对不对?”林志远拍了拍嘉宏的背,“慢慢还,我不急。”

秀秀走过来,站在他们旁边。她没有说话,只是伸出手,放在他们两个人的肩膀上。她的手还是冰凉的,但那种冰凉不再是死亡的冰凉,而是一种清新的、像山泉水的冰凉。

“我们真的要走了。”她说,“裂缝快关了。”

嘉宏松开林志远,後退一步。他看着林志远那张哭花的脸,笑了一下。“出去之後,第一个打电话给我。不管你有没有忘记我,都要打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打不通就多打几次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打到我接为止。”

“好。”

嘉宏转身,拉着秀秀,跑向那道裂缝。裂缝现在已经开到一个人宽了,外面的路灯光线透进来,在暗河的黑色地面上投下一片温暖的、橘黄色的光斑。他们跑到裂缝前面,嘉宏先钻了进去,秀秀跟在後面。

在秀秀钻进裂缝之前,她回头看了林有福一眼。

林有福还站在石碑旁边。石碑已经碎裂了一大半,只剩下底部那一小截还立着。他站在那截残碑旁边,手里拿着一个烧肉粽,慢慢地剥着粽叶。他看着秀秀,那双没有瞳孔的眼睛里,第一次有了一种可以被称之为“温柔”的东西。

“走吧。”他说,“不要再回来了。”

“你呢?”秀秀问。

“我在这里很好。”林有福说,“有人在陪我。”

秀秀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。在碎裂的石碑後面,在那些正在消散的金色光芒中,有一个模糊的人影。那人影穿着一件白色的汗衫,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,正在一台小摊车前忙碌着。蒸笼里冒着白烟,白烟里带着糯米的香气和瘦肉的酱香。

那个人影抬起头,对林有福笑了一下。

林有福也笑了。

那是秀秀第一次看到林有福笑。不是嘴角微微上扬的那种笑,而是真正的、发自内心的、像小孩子一样的笑。他笑得露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,笑得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,笑得整张脸都亮了起来。

那个人影是林有德。

他弟弟。

他在暗河的底部,陪了他五十八年。

秀秀转过头,钻进了裂缝。

裂缝在她身後缓缓地关上了。

嘉宏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躺在昭和大厦一楼的大厅里。

地板是白色的瓷砖,瓷砖的缝隙里嵌满了黑色的污垢。头顶上的日光灯管还在半死不活地亮着,发出滋滋的电流声。那面巨大的全身镜还挂在墙上,镜面蒙了一层灰。一切都很正常——正常到像什麽都没发生过。

但他知道发生过了。

因为秀秀躺在他旁边。她躺在白色瓷砖上,白色的洋装铺散开来,像一朵盛开的白花。她的眼睛闭着,长长的睫毛在日光灯下投下一小片阴影。她的胸口在起伏——她在呼吸。她在呼吸。

她活着。

不对。她没有“活着”。她只是从暗河里出来了。她还是死者,还是魂魄,还是某种不属於这个世界的存在。但她在呼吸。这已经够了。

嘉宏坐起来,转头看向大厅的另一侧。

林志远不在。

他不在大厅里。骑楼下也没有他的机车。那台摊车也不见了。整个一楼空荡荡的,只有他和秀秀,还有那面镜子。

嘉宏的手机——他不知道什麽时候回到他口袋里的手机——震了一下。他掏出来看,是一条简讯。发件人:林志远。内容只有一句话:

「我先回去了。我好晕。我要去医院缝伤口。你们两个自己想办法回家。不要打电话给我,我要睡觉。明天再打。记得还钱。」

嘉宏看着那条简讯,笑了。他笑得很用力,笑到肚子疼,笑到整个人蜷缩在地上,像一只煮熟的虾子。秀秀被他笑醒了,坐起来,揉揉眼睛,一脸茫然地看着他。

“你笑什麽?”

“志远,”嘉宏把手机递给她看,“他叫我们自己想办法回家。”

秀秀看了那条简讯,也笑了。她的笑声很好听,像风铃在响,但这次风铃的材质不是骨头,是真正的金属,清脆的、明亮的、充满生命力的那种响。

“他怎麽回去的?”秀秀问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嘉宏说,“但他回去了。那就好。”

他们在大厅里坐了一会儿。坐了很久。久到日光灯管灭了又亮、亮了又灭,像一只疲惫的眼睛在不停地眨眼。久到外面的天色从深蓝变成浅蓝,从浅蓝变成灰白,从灰白变成了九月清晨特有的那种带着一点点金黄色的光。

天亮了。

嘉宏扶着秀秀站起来。他们走出昭和大厦的大门,走进民生西路的晨光中。街道上已经有车了,早餐店的铁门拉开的声音,便利商店的叮咚声,还有扫地车轰隆隆驶过的声音。这是台北的早晨,普通的、平凡的、没有任何灵异事件的早晨。

他们站在骑楼下,看着这一切。

秀秀深吸了一口气。她的鼻子大概闻不到味道——魂魄没有嗅觉——但她还是深吸了一口气,像是在品嚐什麽。

“空气好差。”她说。

“台北的空气本来就很差。”嘉宏说。

“比以前差。1984年的时候没这麽差。”

“废话,1984年的时候台北才多少车。现在多少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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