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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1章 血新娘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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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简介

在湘西一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,我从小便被视为不祥之人——算命先生说我会“克死双亲,害死全村”。果然,我十六岁那年,一场诡异的红雨让整个村庄化为焦土,唯独我活了下来。逃入深山的我被一个神秘家族收养,却渐渐发现那座终日不见阳光的宅邸里藏着更加恐怖的秘密:每到月圆之夜,收养我的“义父”会敲响十三下铜钟,而我被要求穿上大红色的嫁衣,坐在祠堂中央等待……直到第三个满月之夜,我才终于明白,自己并非什么“克星”,而是这座山谷千年诅咒中唯一缺失的“祭品”。而那些曾经害死我父母、屠灭我村庄的人,此刻正坐在祠堂里,等着喝我的“喜酒”。

正文

我记得母亲咽气前最后一句话。

不是“我爱你”,不是“好好活下去”。

她死死攥着我的手腕,指甲嵌进我的皮肉里,眼睛里倒映着蚊帐顶那朵褪色的牡丹花,说:“卡雅,你不该生下来。”

那一年我六岁。

六岁的孩子不懂什么叫“克星”,什么叫“八字全阴”,什么叫“母体血崩乃胎儿夺命而生”。我只知道从那天起,全村人看我的眼神变了。隔壁阿婆不再给我桂花糖,河边的洗衣娘看见我走近就把棒槌往水里一砸,溅我一脸皂角水。连那只瘸腿的黄狗,都冲我龇牙。

十二岁那年,爹死了。

他死在谷场边上,手里还攥着打谷的连枷。村里的赤脚医生说他是“心疾突发”,可族长老头站在祠堂门槛上,拿拐杖杵着青石板,一字一顿地说:“这女娃子命太硬,留不得。”

我跪在爹的草席旁边,看着他灰败的脸,发现他嘴角是往上弯的。

他死的时候,在笑。

这个发现让我后背一阵发凉,比丧父的悲伤更先涌上来的,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——像是有一根针,从骨头缝里往外扎。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,很多年后我才明白,那叫“直觉”。是人的本能在拼命敲墙,告诉你:不对,这里头有东西不对。

可我才十二岁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

我只知道从那天起,村里人不再只是避着我,而是开始怕我。那种怕不是见了蛇虫的惊叫,是沉默的、浸透在空气里的恐惧。男人见了我会绕道走,女人会把自家孩子拽进屋里,栓上门闩。村里的狗在夜里对着我的方向嚎,一声接一声,像哭丧。

族长老头说,必须在我十六岁之前“办”了。

我没听懂那个“办”字是什么意思。

但我看见村里最年轻的木匠开始打一口棺材。

很小,很窄,刷了黑漆,摆在祠堂东边的偏房里。

棺材的尺寸,刚好够躺下一个十六岁的姑娘。

十五岁那年的秋天,我没等到十六岁的棺材。

我等来了一场雨。

那天的日头毒得很,晒得谷场上的泥巴都裂了缝。我坐在自家门槛上剥玉米,指甲盖都快掰翻了。天色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,忽然就暗了下来,不是乌云压顶的那种暗,是像有人拿一块红布把天蒙住了。

我抬头。

天上在下红色的水。

不是血,比血稀薄,比雨水黏稠,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腥甜味。它落在屋顶的瓦片上,瓦片就冒了烟;落在院子里的水缸里,水缸里的水就咕嘟咕嘟翻起了泡;落在我的手背上,我嘶了一声——烫的。

那场红雨下了不到一炷香的工夫。

等雨停了,我推开院门走出去,整个村子已经没了。

房子还在,树还在,石磨还在,连晾在竹竿上的蓝布褂子都还在。

但人没了。

三百七十二口人,连人带牲口,全化成了地上的一摊红浆。我赤着脚走过村道,脚底板踩在那些黏糊糊的东西上,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。我看见族长老头的烟杆子歪在一摊红泥里,烟锅子还冒着青烟。

我活下来了。

整个山谷,就剩我一个人。

我没哭。不是坚强,是吓傻了,傻到连哭都不会了。我沿着进山的小路往上走,走了一整夜,走到天蒙蒙亮的时候,终于倒在一棵大松树底下,晕了过去。

醒过来的时候,我看见一张脸。

那张脸离我很近,近到我能看清他左眼眼角那颗泪痣。是个年轻男人,二十出头的模样,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,眉目温和得像三月的春水。他背后站着一个老妇人,满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,穿一身藏青色的斜襟褂子,手腕上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,那玉镯的颜色绿得不正常,绿得发黑,像是一汪凝固的深潭水。

“这孩子命苦,”老妇人开口,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木头,“带回去吧。”

我后来常常想,如果那天我没有晕过去,或者晕过去之后没有恰好倒在那棵松树底下,又或者那棵松树底下没有恰好站着这个年轻男人和这个老妇人——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?

但人生没有如果。

就像人死了,不会真的活过来。

我被带回了沈家。

沈家在山谷最深处的山坳里,三进三出的老宅子,青砖黛瓦,飞檐翘角,气派得不像山里该有的建筑。可这宅子有一点奇怪——它没有窗户。所有的窗洞都被青砖从里面砌死了,白天进屋子也要点灯,到处都是影影绰绰的烛光,照得人脸上一半明一半暗,像戏台上的鬼脸谱。

老妇人让我叫她“沈婆婆”,年轻男人是她孙子,叫沈渡。

沈家除了他们俩,还有七个仆人。这七个仆人都穿一样的灰布衣裳,走路没有声音,说话没有声音,连呼吸都轻得像不存在。我第一次在饭桌上看见他们垂手站在两边,以为看见了七个纸扎的人。

沈婆婆对我很好。

好得不正常。

她给我收拾出东厢最好的房间,铺了新的棉褥子,做了三套换洗的衣裳,红的、粉的、藕荷色的,针脚细密,布料柔软。她每天亲自下厨给我炖汤,说是“补身子”,当归、党参、枸杞、红枣,一锅一锅地炖,看着我的眼睛让我喝干净。

沈渡对我也好。

好得让人心里发毛。

他教我认字,教我写毛笔字,教我用竹篾编小篮子。他笑起来的时候,左眼眼角的泪痣往上挑,好看得不像真人。他叫我“卡雅”的时候,声音轻轻的、软软的,像含着糖。

可我发现一件事。

沈渡从不碰我。

不是那种男女有别的避嫌,是像怕碰碎一件瓷器的那种小心翼翼。有一次我差点滑倒,他伸手扶我,手指刚碰到我的手腕,就像被烫了一样缩回去,脸色白了一瞬,然后挤出一个笑来,说:“小心些。”

他的手指很凉。

不是正常的凉,是那种死人才有的、透骨的、没有温度的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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