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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0章 改判无期徒刑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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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回去之后,便拿出自己的积蓄,为那小山村铺设了自来水管,让家家户户都通上了自来水。

一九八四年三月,在新竹一家关爱女性的慈善机构,刘焕荣又捐出四十万元。

这四十万,应当就是游国林当初给他、让他去杀杨柏峰的那笔钱——两件事都发生在一九八四年三月,时间上正好吻合。

同年五月,在台北一家儿童保护基金会,刘焕荣又捐出二十九万元。

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日,土城海山煤矿发生重大矿难。

因进出坑道的运输车插销未插牢,导致车辆滑落并撞击高压线,引发猛烈爆炸,事故共造成七十四人死亡。

此时刘焕荣恰巧逃到这一带藏匿,眼见遇难者家属哀嚎遍野,他竟冒着巨大的风险,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一百六十余万元全数捐给了遇难者家属。

这也是该次矿难中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,只不过当时谁也不知道,那位神秘的大善人究竟是何许人。

除此之外,其他大大小小的捐赠便难以一一计数了。

刘焕荣不买豪车,不近女色,不盖豪宅。

他做杀手所赚来的钱,除去逃亡所需与日常饮酒之外,十之八九都捐给了社会各个机构、组织与个人。

然而,即便以上种种善举桩桩属实,也终究无法抵消他杀人的事实。

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。哪怕对方是十恶不赦之人,也理应交由法律去裁决,谁也没有私夺他人性命的权利。

因此,一审判决下来——死刑。

刘焕荣当庭表示不服,并扬言二审不会到庭。法官却明确告知他:你必须到庭。

回到看守所之后,有人前来探视。

来人是他的一位女友——究竟是那位大智,还是小智,又或是旁的女友,已无从知晓。但刘焕荣没有见她。

当时便有人问他,旁人都盼着家属或女友来探监,你为什么偏偏拒而不见呢?

他答道:“见了又能怎样?见了面,不过是增加她的痛苦,也增加我的痛苦。既然见了面要互相痛苦,那就不如不见。我既然没有办法对她有任何交代,就干脆让她对我彻底死心。”

这话听来,真叫人叹息——多情自古空余恨,道是无情却有情。

二审开庭之日,刘焕荣虽曾扬言不至,却终究身不由己,仍被押至庭前。

他心灰意冷地立于被告席上,只待那一锤定音。

法官木槌落下,声响清脆,宣判词却令他如遭雷击——“刘焕荣,撤销死刑,改判无期徒刑。”

他一时竟以为自己听错了,或是连日来心神恍惚生出的幻觉,整个人怔怔地愣在那里。

身旁法警轻轻捅了捅他,低声提醒道:“刘焕荣,还不赶紧谢谢厅长?”

他喉头滚动,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,只能连连点头,口中含糊地应着。

然而这劫后余生般的喜悦,终究未能维持太久。

原以为已从鬼门关前捡回一条性命,却不料这一判决随后便遭上级法院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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