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300勒克斯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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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十七日。下午两点。
江默把留置中心的检查报告送到了李铁军办公室。
没有送到李铁军手里。
送到了李铁军的秘书手里。
秘书看了標题。
“关於省纪委留置中心设施及管理合规性检查报告。”
秘书把报告放在李铁军桌上的“待阅”文件夹里。
排第三。
前面两份——一份是省政法委转来的协调函。一份是中央巡视办的预通知。
江默的报告排在中央巡视办后面。
——
下午两点四十分。
留置管理科科长赵建军从七楼的会议室出来。
他开完会回到办公室。
桌上放著一份复印件。
“关於省纪委留置中心设施及管理合规性检查报告。”
后勤管理处的人抄送过来的。
赵建军看了第一条。
留置室01。室温实测18.7c。低於规定下限1.3c。
看了第二条。
留置室05。照度620勒克斯。超標一倍。
他把报告翻到签名处。
检查人——江默。
赵建军的太阳穴跳了一下。
他站起来。推门出去。走到电梯口。按了b1。
电梯没动。
他看了一眼电梯的电子屏。
“设备检修中。暂停使用。”
赵建军愣了两秒。
昨天还好好的电梯。
他想起了报告里的第五条——电梯年检超期六个月。
有人把电梯停了。
赵建军走楼梯。
从六楼走到地下一层。
七层。
到的时候出了一身汗。
留置中心走廊。
值班台前面站著两个人。
一个是值班员。
另一个——穿灰色夹克。帆布袋。
江默。
他手里拿著一卷封条。
红色。
“省纪委监察设施整改封条”。
封条的格式——赵建军扫了一眼——標准。红底白字。编號区。日期区。签章区。
甚至比纪委自己印的封条还规范。
因为这封条不是纪委的。
是江默自己做的。
“你在干什么”赵建军走过去。
“封留置室05。”
“封——什么”
“留置室05的照明照度620勒克斯。《看守所建设標准》建標109-2008第五章——监室日间照明標准不超过300勒克斯。超標一倍。”
赵建军的声音压下来了。
低。快。字和字之间挤在一起。
“江主任。你知道05號留置室里关的是谁”
“我不关心关的是谁。我关心的是灯有多亮。”
“那是省交通建设集团的原副总裁刘德荣。涉案金额——一个亿往上。三天了。零口供。硬骨头。”
赵建军往前走了半步。
压低声音。
“灯光调高一点。给他点心理压力。这是常规手段。对付这种蛀虫——讲什么人权保障”
江默没回答这个问题。
他从工具包里拿出了封条。
撕下背胶。
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第四十条——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、固定、审查、运用证据时——严禁以威胁、引诱、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。”
封条贴在了05號留置室门框的左侧。
赵建军伸手去拦。
没拦住。
封条已经贴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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