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章 星辉的反击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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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7月24日,港城。
星辉公司。
黄圣依记者会结束不到二十个小时,星辉的声明就出来了。
齐军把传真送进来的时候,手在抖,不是因为怕,是因为快。
“哥,你看。”齐宇接过来,扫了一眼。
a4纸,星辉抬头的信纸,红章压在落款上,字跡很密。
“关於黄圣依小姐违约事件的严正声明。
近日,黄圣依小姐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接受媒体採访,发表不实言论,严重损害公司声誉。
事实是,黄圣依小姐於2005年6月,未经公司批准,私自为《男人装》杂誌拍摄封面照片,已构成严重违约。
公司多次沟通未果,已依法向香港特別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。
黄圣依小姐的言论,是对事实的歪曲,是对公司善意的辜负。
星辉公司自签约以来,投入大量资源打造黄圣依小姐的演艺事业。
没有星辉,就没有今天的黄圣依。忘恩负义者,不配谈自由。”
齐宇把声明放下,靠在椅背上。
齐军站在旁边,等著他说话。
“还有这个。”齐军又递过来一份文件,“起诉函副本。黄圣依的律师传真过来的。”
齐宇接过来。
起诉函比声明厚得多,密密麻麻的条款,繁体字,竖排版。
他翻到第三页,手指停在一行字上——“违约金:港幣800万元。
附加条款:解约后五年內,不得从事任何与演艺相关的工作。”
五年。
不是两年,不是三年,是五年。
五年不能演戏,五年不能唱歌,五年不能上综艺,五年不能拍gg。
五年后她三十岁,最好的年纪过去了。
齐宇把起诉函放在桌上,看著天花板。
齐军不敢出声,站在那里,等。
手机响了。是一个陌生號码。齐宇接起来。
“齐总,我是黄圣依的律师,姓周。”
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年轻,带著点急。
“起诉函您看到了吗”齐宇说:“看到了。”
周律师说:“800万违约金,五年竞业限制。
这个条件,她付不起,也等不起。”
齐宇没说话。
周律师又说:“齐总,我们需要圈內专业人士的支持。
证人证词、行业惯例、渠道支持,什么都行。
您在华南的发行做得大,周星驰那边也有交情。如果您能……”
齐宇打断他:“周律师,你想让我做什么”
周律师沉默了两秒。
“不需要您站队。只需要您说一句客观的话。
比如,行业里有没有『八年长约』这种事有没有『竞业限制五年』这种事
有没有『未经审批不得拍杂誌』这种事
您是圈內人,您说话,比我们有分量。”
齐宇握著电话,看著窗外。
七月的羊城,天很热,但他站在空调
“周律师,你让我想想。”
掛了电话,他把手机放在桌上。
齐军看著他:“哥,你帮她吗”
齐宇没回答。
7月25日,港城。
周星弛的剪辑室。
齐宇到的时候,门开著。
周星弛坐在监视器前,手里拿著一份报纸,娱乐版头条是黄圣依记者会的报导。
他没抬头。
“来了”
齐宇走进去,在他旁边坐下。
周星驰把报纸扔在桌上:“她说了。”
齐宇说:“她说了。”
周星弛看向齐宇:“你帮她说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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