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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0章 原来小人才能得志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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溜达的时候,蛐蛐眼尖,发现草地里头冒出几丛苦菜。苦菜下火,好东西。她赶紧回家拿了小铲子,蹲在楼区草丛里,一棵一棵地挖。上次有个女的在公园草地挖苦菜,给她脑子里种下了种子——这不,今儿也发芽了,看见苦菜就挖起来。

掏了一塑料袋,够吃好几顿了。蛐蛐犹豫了一下,要不要给父母拿去些?想想父亲那张“啥都不爱只爱钱”的脸,算了。拿过去也是自讨没趣,人家还嫌你多事。

自己留着。她洗干净,煮了,凉了,切碎,又摊开晾了晾,最后装进袋子,塞进冰柜。冻着慢慢吃。

苦菜虽苦,自己吃就不苦。

蛐蛐一边收拾苦菜,一边思绪飘着飘着,忽然悟出一个词的真意——“小人得志”。

不是骂人,是感叹。有些人祖上坟头冒青烟,确实能得志;但大多数人,把身体熬干了、健康搭进去了,也未必能捞着个什么。而有一小撮人,特别邪门,不用花什么力气,就能站上风口。这种人,俗称“小人”。

小人得志,说的就是他们。

蛐蛐脑子里立马蹦出两个人——二姐夫,和嫂子。

二姐夫是靠工程翻身的,如今走路带弹簧,下巴抬得比额头高,一副“你们以前看不起我,现在高攀不起”的傲慢嘴脸。另一个是兰宝滨老婆,自从女儿考上研究生,她脸上那团厚实肌肉就撑开了,走路带风,说话带腔,一副“我把女儿培养出来,我有大功”的架势。在老公面前挺起了腰杆,在公婆面前献起了殷勤,眼睛还不忘往家产上瞟。

这两人,以前都是心里嘀咕“别人看不起我”的主儿,苦没吃多少,气没受多少,突然就“得志”了。

蛐蛐琢磨着:君子清贫一生,小人轻松得志。这世道,还真是讲究。

蛐蛐本来躲兰宝滨媳妇躲得好好的——这种人,不好惹,渣子级别,不见面是上策。可惜,清明节还是撞上了。

只要兰宝波在场,她那脸就臭得像蹲在厕所里,拉都拉不下来。蛐蛐看着就上火,更气的是自己弟弟兰宝波,一付理亏的样子,缩着脖子不敢吭声。妈蛋的,你怕她什么?

更让蛐蛐后悔的是,她居然还听兰宝滨媳妇说了几句,还点了点头。现在回想起来,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——就算她说的有道理,也不能点这个头。一点头,她就更觉得自己永远正确,更肆无忌惮。

蛐蛐这次算是彻底反省了:以后再也不关注她,就当她是透明人。她说话,耳边风;她路过,空气。惹不起,还躲不起吗?

蛐蛐越想越觉得,这俩人能混进兰家,怕是犯了大忌:爷爷和父亲都太聪明,聪明过了头,犯了大忌,老天爷看不下去了,才把这俩货塞进来平衡平衡。

兰家原本也算是君子之家,清清白白的。当年把那个三姐送人,也是因为那孩子品性一般,老天爷顺手就给出去了。谁想到,送走一个,换进来俩。这笔账,怎么算怎么亏。蛐蛐叹口气:君子终究是会小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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