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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飞艇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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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飞艇

“原来这件收容物的运作原理是这样的!居然真的可以修改现实!”李维心中震惊,这种无中生有、凭空造物的能力,几乎就是神明的能力范畴!

“但是,想必这种能力需要消耗一种叫做理法之尘的特殊能量。而且这理法之尘来源於对秩序的遵守和维护,怪不得阿玛迪斯张口异端、闭口净化了!”李维心中恍然。

而且有著终末当铺的直观鑑定,李维对於这理法之尘的来源有了非常清晰的认知,阿玛迪斯明显是陷入了误区。

想要获得理法之尘一共有三种主要途径。第一种是审判与执行,也就是阿玛迪斯为之奉行的方式。

这需要在一个具有广泛认可度的法律或规则体系中,符合程序地审判並裁定一个个体有罪,並成功执行裁决。

第二种是立约与履约,也就是主持签订一份双方自愿、权责对等、条款清晰的契约,並监督其被严格遵守。

第三种是建立秩序並维护秩序的运转,比如说成功颁布並推行一部影响深远的新法典,这种建立新秩序的行为难度最高,但是所能获得理法之尘的数量也是最多的。

阿玛迪斯认为公理法典的力量只是源於对异端的审判,他並未理解公理法典“订立契约、建立秩序”的深层本质!

所以阿玛迪斯积累理法之尘的效率才会如此低下,仅仅是对李维使用了一次火焰领域,就把公理法典里面的理法之尘消耗殆尽!

“而如果说积累理法之尘是修炼內力,那么如何创造出公理就是发挥內力的招式了!精准、严谨、无歧义且逻辑完整的公理语句,威力也就越巨大!”

“反之,要是一具错漏百出的公理语句,就算能够將其变成现实,展现出的威能也会极小,甚至会因为公理矛盾而造成反噬!”

当然还是那句话,如果理法之尘的数量足够多,那么只需要简单粗暴的对准目標说上一句“死亡”,就能將其杀死!

因此对於书写公理这项能力来说,有一个和常理相悖的地方就是,公理越是简洁,那么所需要的理法之尘往往也就越多。

而公理越是晦涩、內容补充的越是详细,所需要的理法之尘也就越少。

这一点其实也很好理解,只需要把公理法典当成一个没有智慧的ai,你给出的提示词越少,ai就需要消耗越多的算力去进行推算模擬。

而如果你给出了极其详细的说明和要求,那么ai就只需要在要求的框架內进行补充说明就行,大大节省了算力。

就比如说,当书写了“子弹无法击中我”这样一条公理,公理法典在修改现实时,可能就会修改全世界的子弹以及其轨跡,工作量可想而知!

而如果把公理修改成“所有以我为目標、以动能进行物理投射的子弹,其运动轨跡將在接触我体表前发生足以导致其完全偏离的弯曲”时,公理法典就只需要消耗小部分理法之尘按照说明执行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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