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7章 保妇令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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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的不是别的,正是她刚才在心里盘算的那些念头——关于如何让那些受欺负的女子,能有一条活路。
字迹歪歪扭扭,却透着一股执拗。
烛火摇曳,映着她专注的侧脸,也映着纸上那些尚不成熟,却带着温度的字句。
这一夜,清宁宫的灯,亮到了后半夜。
烛芯爆出个火星,元沁瑶低头看着纸上的字,笔尖悬在半空,忽然低声自语:“就叫……‘保妇令’?”
她皱了皱眉,又摇了摇头:“太直白了,那些老臣怕是第一眼就要跳脚。”
指尖敲了敲桌面,换了个语气,像是在跟某个固执的老头争辩:“大人说女子在家从父、出嫁从夫?可夫若如豺狼,难道要她引颈就戮?”
“律法不是用来捆人的绳,总得给人留条活路吧?”她拿起笔,在纸上画了个圈,“第一,凡丈夫无故殴妻至伤,邻里可报官,验伤属实者,杖二十,罚银赔偿。”
刚写完,又偏过头,模仿着市井百姓的腔调:“哟,这谁家男人被官府打了?啧啧,打老婆被抓了呀?”她自己先嗤笑一声,“人要脸树要皮,罚银是小,丢人才是大,或许能吓住些浑人。”
可转念又沉下脸,像是面对那个蜷缩在地上的妇人:“可要是他打了人,根本不怕报官呢?要是官官相护呢?”
笔尖顿了顿,在旁边添了一行:“若夫家屡犯不改,或重伤致残,妇可自请和离,官府不得驳回。”
“和离?”她忽然提高了声音,像是在跟那些守旧的儒生吵架,“你们说女子和离便是失德?可留在豺狼窝里,连命都没了,谈何德?”
她换了张纸,开始写和离的具体条件:“需有三邻作证,需有验伤文书,需……”她顿了顿,想起那个被夫家赶出来的妇人,“和离后,娘家需容留,不得视为弃女。若娘家不纳,官府需设‘安济坊’,暂收容身。”
“安济坊?”她摸着下巴,又成了精打细算的户部官员,“建坊要花钱,雇人要花钱,这笔银子从哪来?总不能都从国库出……或许,可罚那些施暴者的银钱充作经费?”
可随即又蹙眉,化身忧心忡忡的地方官:“若是偏远州县,官差懈怠,这令如何推行?会不会成了一纸空文?”
她往椅背上靠了靠,望着跳动的烛火,声音轻下来,像是在问那个醉汉:“你说打老婆是天经地义?那我倒要问问,律法写了‘夫可任意殴妻’吗?没有吧?那便是没道理的事。”
忽然又笑了,带着点末世里练出的狠劲:“末世里,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。这里不一样,规矩是人定的,既然不合理,就该改。”
笔尖在纸上疾走,写下最关键的一条:“凡和离妇人,可携私产自去,旁人不得阻挠。若有子,年十二以下可随母,夫家按月付抚养费至成年。”
写完重重放下笔,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,可盯着那行字,又喃喃道:“十二岁……会不会太小?可留在家中,跟着那样的父亲,又能学好吗?”
她忽然站起来,在屋里踱着步,一会儿是苦口婆心的老臣:“陛下,此令一开,恐动摇国本啊!女子都学乖张了,家何以为家?国何以为国?”
一会儿又变回自己,腰杆挺得笔直:“家不是靠打出来的,是靠人心换的。连自家人都护不住,算什么国?”
阿离被她来回走动的动静惊动,抬起头看她,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。
元沁瑶停下脚步,摸了摸它的头,眼神亮得惊人:“是难。可不难,做它干嘛?”
她重新坐回桌前,看着那张写满字的纸,有条款,有顾虑,有设想,字迹依旧歪歪扭扭,却像一张网,试图兜住那些快要坠入深渊的女子。
“利弊都有,”她轻声说,像是在对自己下判决,“利在救人,弊在动了旧规矩的根。可根要是烂了,不动一动,整个树都得枯。”
窗外的风不知何时停了,殿内只剩下烛火噼啪的轻响。
元沁瑶把写满字的纸仔细叠好,塞进怀里,像是揣着一团火。
“明天,就得让他看看。”她的眼神里没了白日的愤懑,只剩下一种近乎执拗的坚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