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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3章 抢着签终身合同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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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宇给出的这份明细表确实很详细,从工作到生活,从线上到线下,从现在到未来,几乎面面俱到。

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,陈丰唯独没有从上面看到‘版权’两个字。

而这恰恰也是他最看重的。

听到陈丰的话,曾宇目光明显一滞,脸色也有些犹豫。

“哦,您知道的,我是搞原创的,所以比较关注这个,您别介意。”

陈丰笑着解释道。

“不会不会,陈老师的才华确实有目共睹,像您这样的原创大家重视版权也是应该的。”

曾宇略微思索,接着道:“之所以里面没有关于版权的事项,是因为这位歌手并不像您一样是原创歌手,所以需要公司提供歌曲,版权自然也就在公司里。”

陈丰点点头,若无其事的拿起茶杯喝了一口,随意道:“歌曲版权不应该在词曲创作者手里吗?”

曾宇微微皱眉,然后迅速展开,提起茶壶再次给陈丰倒上,笑道:“那是自然,不过创作者都是公司的人,版权归属创作者不就等于归属公司嘛。当然了,凤凰娱乐向来遵守法律,同样也对创作者给予高度重视。可您也知道,一首歌曲虽然短短几分钟,但其中的工作量却极为庞大,包括作词、作曲、编曲等等,往往需要一个团队共同完成,所以版权归属一般都比较复杂。”

“而且歌曲版权本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,除了词曲着作权还有歌手的表演权,以及公司的录音制作者权。有些地方很难界定,也很难用只言片语在纸上解释清楚,所以就没有在这里单独罗列。不过您放心,我们凤凰娱乐绝对会给予创作者最大的尊重!”

曾宇嘴上说的好听,可陈丰心里却只是冷笑。

显然,对方把自己当成什么都不懂,可以随便忽悠的小白了。

如果真的按法律来,何至于七拐八拐费那么多口舌,直接一句‘版权归创作者’不就得了。

而且法律虽然规定版权中的词曲着作权归属词曲作者,但却允许通过合同约定来改变权利的归属。

不少唱片公司就利用这一点埋下陷阱,诱导创作人签下一份不平等的合同,将他们所做歌曲的版权据为公司所有。

当然,有些时候公司并不需要故意的去埋陷阱。

一个写歌的,身无分文,穷的叮当响,马上就要饿死了。然后唱片公司说我可以养活你,但你每个月得写几首歌出来,然后公司给你每个月开工资,还能根据收益获得一定的分红,条件是歌曲版权全部属于公司。

这种情况,可能大部分人都会答应吧。

如果不答应,他可能会饿死,可能会被迫改行。

梦想很重要,但前提是得填饱肚子。

有了这每个月保底的几千块,他才能继续在音乐的路上走下去。

如果他在公司碌碌无为混日子也就罢了,万一他就是那个万中无一的幸运儿,突然爆了一首歌,创造了数千万乃至上亿的财富,心里会不会有想法?

明明是自己创作出来的歌,歌词表上也挂着自己的名字,结果却只能得到一点点分红,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。

凭什么?

利益面前亲兄弟都能反目,何况老板和员工。

这个时候哪里还记得是谁在你走投无路的时候给了你一碗饭吃?

当时以为的雪中送炭如今看来就是趁火打劫。

而国内这种版权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,也很难说谁对谁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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