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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2章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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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周法官,这就是我的想法。”

坐在周云对面的周法官眉头皱了起来,他已经理解了周云的意思,但他是真的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
和临上县法院那边商量,让他们判决的时候留一点钱,这种要求真的,他过去这么多年从来没听说过。

或者说,以前从来没有过和周云这样,把执行问题提到一个这么重要程度的律师。

意思就是说以前的律师基本上不会考虑这个案子之后的执行问题,他们只会把执行风险告知到位。

如果当事人还要继续打官司,那他们也不会多说什么。

只有周云只有周云才会这样,在打官司的时候就把执行的问题充分考虑进去,并且做出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执行。

客观的来说,这种想法肯定是更好的,毕竟就如同周云之前说的那样,如果一个案子只有判决而没办法执行的话,那确实和废纸也没什么区别。

但周云的这种想法,在之前的视频里被传播出去之后,却引发了很多同行的一致批评。

大家都认为执行问题和律师没有关系,都认为那是法院执行局的事,执行难那是法院自己没做好。

况且律师本身也没这个权利,现在申请个调查令都那么难。

认为周云这么做是在哗众取宠,强行让律师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。

律师只要在之前把执行风险进行充分告知就行,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,除此之外,律师没有必要多做什么。

这种说法有没有问题?其实也没问题,毕竟确实也是这样,法律没有规定律师必须得帮着当事人考虑到执行问题。

只是周云考虑的不一样,他和这些律师们的想法恰恰相反,执行问题才是一切的根本。

普通人打官司是为了什么?是为了拿到那张判决书吗?当然不是。

他们都是为了成功的维权。而如果没办法执行,那打官司的意义在哪里?是为了掏律师费和诉讼费吗?

诚然,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执行难,这个律师们也没办法左右,但是周云考虑的是,这些个执行问题会一步一步把律师的根给刨掉。

还是那句话,大家找律师打官司不是为了拿那张判决书,不是为了掏那笔律师费,而是为了维权。

但律师们想的却是,你们找我,我可以帮你拿到那张判决书,这样双方就会产生一个误差。

很多人就会觉得,反正也是执行不了,那我打官司的意义在哪里?打官司既然没有了意义,那么请律师也就没有了意义。

这不是在危言耸听,很多人现在确实已经没有了打官司的想法,像是一些债务纠纷,已经开始了传统的催债方式。

很多的年轻律师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,在不断的呼吁着,但是没办法,大家都喜欢在自己的舒适区待着。

回到案件中来,现在的周法官面临着一个问题,那就是究竟该不该去和临上县法院沟通。

这对于他来说同样是额外的工作,正常来说,他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审判就行,至于执行,那是执行局的问题。

就算这个案子判之前就知道执行不了,那也和他没关系。

但话不能这样说,尤其是不能在周云面前这么说。

因为你在周云面前这么说的话,就会意味着全国很多人都会知道你这么说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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